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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延長外籍看護 江宜樺盼法案盡快處理 [打印本頁]

作者: louisteng    時間: 2011-1-3 08:54 PM     標題: 延長外籍看護 江宜樺盼法案盡快處理

2011.01.03【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卅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陳長文向立法院請命,希望修法放寬外籍看護工作期限。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希望各界秉持同理心,因為社會上確實有這個需求,引進外籍看護不會造成台灣勞工權益受損,因為很少有台灣勞工能夠如外勞一般,24小時照顧重度殘障者。內政部長江宜樺也表示,相關法案目前正在立院審查,希望法案可以盡快處理。 陳長文近來勤跑立法院,因為照顧他極度殘障兒子的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即將滿9年,依法必須離台,但兒子的狀況一刻也離不開外籍看護。王金平表示,陳長文拜訪他的心情是焦慮的,但焦慮是父母心,他希望各界都要有同理心,共同來解決這個問題。 他說,引進外籍看護不會影響本國勞工權益,因為很少有本國勞工能夠做到如外勞般,24小時照顧重度殘障者。如果法案無法通過,陳長文可能會流淚。 江宜樺:長期照護是政府的責任 家有自閉兒的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他的小孩的情形比陳長文小孩的情形輕微許多,與陳長文的困境不能相提並論,但是像陳長文這種情形的家庭在台灣滿多的。江宜樺認為,包括有特殊狀況的老人、小孩或是失能者,都需要居家的長期照護,如何讓相關制度做得更好,讓家屬放心,是政府的責任。 藍綠立委同表支持 對於延長外籍看護的工作期限,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希望將外勞在台工作期限,能由目前的9年延長為12年。 鄭麗文說,修正草案不會影響台灣聘請外勞總數。已經在台灣待了9年的外勞,既已適應台灣環境,又被台灣社會所接受,是非常穩定的勞動力,她希望穩定的勞動力可以優先留在台灣。新的外勞必須面對很多不穩定的狀況,長期需要照護的家庭,也將因此面臨壓力與變動,照顧者以及被照顧者之間的關係需要重新建立,造成許多家庭在心理以及精神層面的壓力。
民進黨立委塗醒哲表示,外籍看護工作期限如果由9年延長至12年,對很多家庭有利,是正向發展。

律師陳長文曾說,感謝重殘的兒子文文讓他看到世界的另一種面向,照顧文文是上天交付他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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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想 -->台灣引進外勞看護工以解決
老弱病患的長期照護
著實是一種政府的德政
如果獲得外勞的同意延長服務年限
表示顧主與外勞之間有取得互信
則延長外籍看護的服務年限未嘗不可
另在此稱讚政府允許顧主直聘外勞的德政
但是請勞委會好人做到底
也允許能直聘新聘的外勞 則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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