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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Fuckyou 發表於 2010-10-1 02:40 AM

台中縣的職缺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職稱團員 名額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1-臺中縣 有效期間 099/09/30~099/10/21 資格條件 一、甄選樂器項目及名額: (一)小提琴團員 1名 (二)中提琴團員 1名擇優錄取,並酌增備取人員,未達樂團應具演奏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資格:應具下列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學院以上學校音樂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國外學歷相關證件請參照本簡章第九點注意事項辦理)。 (三)男性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役者或將於99年12月1日前退伍者(並請檢附證明文件)。 (四)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手續:參加考試人員一律採通信報名方式,請於本團網址(http://www.ntso.gov.tw/)下載報名表及管絃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寄至「41341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9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以本團收件為憑)。 (二)報名文件:填具報名表一份。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請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及二吋半身正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2.男性請附退伍證、免服兵役或將於99年12月1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3.學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報考者請參考本簡章第九點注意事項)。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四、考試日期:99年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開始。 (書面審查後,視樂器安排考試順序,將另行通知報到時間) ※本團得視實際報考人數調整甄試日期。
五、考試地點:本團演奏廳舞臺。
六、考試內容 (詳細曲目內容如後): (一)【小提琴團員】(請自備伴奏): 1.指定曲任選一首 2.管絃樂片段演奏 3.面試 (二)【中提琴團員】(請自備伴奏): 1.指定曲任選一首 (全曲,含cadenza) 2.管絃片段演奏 3.面試
七、甄選方式: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採隔幕方式;第二階段採不隔幕方式。
八、錄取公告:預定於99年12月初在本團公告欄公告,錄取人員另由本團書面通知,並限期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九、注意事項: (一)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下列證件: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含中文譯本)、成績證明等證件。 2.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二)國外各級學歷如經查證認定與本團團員所需資格不符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新進團員初聘試用為一年,期滿(視甄選錄取身分)依本團評鑑要點經評鑑合格後,正式錄用。 (四)未盡事宜依教育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團人事室(04)23391141轉131 聯絡方式 41341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04-23391141*131 王小姐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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